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校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积极践行“滴水穿石、人一我十、力求先行”的闽东精神,推动宁德一中广大团员青年德为实现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奋斗,宁德一中团委将于2016年“五四”期间表彰 “宁德一中优秀共青团员”、“ 宁德一中优秀共青团干部”、“ 宁德一中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宁德一中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积极践行“闽东精神”。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乐于奉献,成绩突出。
4.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地完成团组织或班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宁德一中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公道正派,积极践行“闽东精神”。
3.在学习、工作、遵纪守法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能起表率作用,乐于为班级、团员青年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熟悉团务工作,锐意创新,所在团组织业绩显著。
5.坚决执行团的上级团委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团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宁德一中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年段和团员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干部配备齐全。能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工作,组织战斗力强。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办法:采用民主推荐,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参评单位和个人。
2.评选要求: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在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要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防止弄虚作假。
3.名额分配:高一、高二、高三年段各评选2个先进团支部。各支部评选优秀团员干部1人、优秀团员2人。其中高一(10)班、高一(9)班、高二(10)班、高二(11)班、高三(10)班、高三(11)班各增加优秀团员1人,校团委学生会评选优秀团干部15。
4.各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团员需填写好申请表,并于4月20日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宁德一中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