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
“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团委希望办: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的号召,表达社会对贫困家庭莘莘学子的关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圆大学梦想,让贫困家庭孩子享有公平的学习机会,健康成长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国家的栋梁之才。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继续在全省开展“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前三批(即本科提前批、一本、二本)的高中毕业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4400元人民币,其中4000元人民币为资助款,一次性划拨受助学生;400元为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服务、筹资及管理成本。
三、资助条件及优先照顾次序
1、父母均为农民或城镇低保户;
2、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或因受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4、高三学年总成绩排年级前列;
5、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优先照顾次序:1、孤儿、事实孤儿优先;2、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3、家庭成员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4、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5、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的学生优先。
四、资助对象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
1、高考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低保)证明或由居委会、村委会开据的贫困证明原件(盖章有效);
3、《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五、具体要求
1、各地市希望办要高度重视“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的宣传、发动工作。
2、各地市希望办要严把待资助学生的资格审核关,待资助学生需统一填写《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各地市希望办负责汇总该地区待资助学生情况,填写《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待资助生汇总表》(见附件2),并及时上报至省希望办。
3、确定受助的学生,要做好受助学生的公示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各市、县、区资助的学生纳入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统一管理范畴。
4、为了做好“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请各地市于6月15日前提供宣传典型个案类型,每类5至10名,包括应届高中毕业生(待资助学生)、已受资助学生、捐方三种类型(见附件3),要求故事性强,受访学生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并届时配合做好“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新闻采访工作。待资助学生典型如经采用,予以宣传报导,将由我办负责安排结对资助。
5、凡考取军事院校和教育部直属的6所高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实行国家免费教育的大学学生不列入资助范围。
6、受助生获得资助后,要书写感谢信,向捐方表示感谢。
各地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有何疑问,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王丽珠;联系电话:0591-87515222;电子邮箱:fjhope@126.com;通信地址:福州市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901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2.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待资助生汇总表
3.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典型个案上报表
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近 期 免 冠 照 片 | ||||||||||||||
姓名汉语拼音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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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所在地 | 省(区、市) 县(市、区)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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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就读学校 |
| 科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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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期间获得何种奖励 (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年级排第 名 | ||||||||||||||||
准考证号 |
| 高考成绩 | 分 | |||||||||||||||
录取院校 (需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省(区、市) 市 院校 | |||||||||||||||||
院、系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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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 |||||||||||||||||
家庭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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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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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生办理个人银行账户 (详细填写银行卡资料,需全称) | 户名 | (申请学生本人的真实姓名) | ||||||||||||||||
开户 行名 | 省份 |
|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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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支行 分理处(储蓄所) | ||||||||||||||||||
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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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可另附页,并附上家庭贫困情况证明,需盖章有效)
学生签名: | |||||||||||||||||
高中学校 推荐意见 |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团县委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设区市团委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福建省青基会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申 请 须 知
一、资助对象
2018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前三批(即本科提前批、一本、二本)的高中毕业生;军校、师范及委培等免费生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4400元人民币,其中4000元人民币为资助款,一次性划拨受助学生;400元为福建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福建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服务、筹资及管理成本。
三、资助条件及优先照顾次序:
1、父母均为农民或城镇低保户;
2、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或因受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4、高三学年总成绩排年级前列;
5、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优先照顾次序:1、孤儿、事实孤儿优先;2、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3、家庭成员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4、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5、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的学生优先。
四、资助对象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
1、高考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低保)证明或由居委会、村委会开据的贫困证明原件(盖章有效);
3、《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4、申请对象需按照要求详细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官方邮箱fjhope@126.com,并尽快联系所在地团市(区、县)委盖章提交。
请拨打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热线电话:0591-87515222咨询申请事宜,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5:30—17:30。
附件3
福建省“2018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典型个案上报表
表一:典型高中应届生(待资助学生)个案
地市: 县(市): 市级希望办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电话 | 学校、班级 | 班主任姓名 | 班主任电话 | 家庭情况(简述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境遇) | 典型事迹(简述个人成长历程、学习成绩及学校表现、求学过程中记忆深刻的事情、自强故事。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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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典型受资助学生个案
地市: 县(市): 市级希望办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电话 | 学校、班级 | 班主任姓名 | 班主任电话 | 家庭情况(简述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境遇) | 典型事迹(简述个人成长历程、学习成绩及学校表现、求学过程中记忆深刻的事情、自强故事。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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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典型捐方个案
地市: 县(市): 市级希望办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电话 | 职业 | 工作单位 | 电子邮箱 | 典型事迹(简述捐赠事迹、与学生互动情况等,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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