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考,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便利类型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结合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根据残疾考生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一)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
(二)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经申请批准后免除外语听力考试残疾考生的外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三)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
(七)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八)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九)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
(十)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
(十一)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十二)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二、合理便利申请工作要求
(一)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于2019年1月2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填写提交《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等材料。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认真填写《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附件2),并及时将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材料及考生普通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报送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复审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材料,负责组织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高招体检结论、残疾考生的伤残等级、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书面评估报告须包括以下内容:考生申请基本情况;专家组对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现场确认结果;结合考生残疾程度,提出提供考生相关合理便利的意见。
残疾考生申请的合理便利事项,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当地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其中,残疾考生申请使用盲文试卷、使用大字号试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延长考试时间等合理便利事项,须经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认。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的评估工作,应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019年3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院普招处:
1.本地开展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以及评估意见等)。
2.《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
3.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书面评估报告(须经专家组成员签字,相关部门盖章)。
4.《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5.残疾考生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6.残疾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7.残疾考生普通高考体检表复印件
(四)我院将会同省残联等部门,结合各地评估意见,进行综合研究分析,确定批准的合理便利事项,并通过县(市、区)教育招生考生机构告知考生。
(五)考生若对批准的合理便利事项有异议,可按规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附件:1.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2.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2月16日
附件1
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
考生姓名 |
性别 |
考生号 |
残疾类型 |
残疾级别 |
||
|
|
|
|
|
||
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考生残疾人证件号码 |
|||||
|
|
|||||
申请的合理便利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1.□使用盲文试卷□使用大字号试卷 2.□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携带盲文笔□携带盲文手写板□携带盲文打字机 □携带电子助视器□携带照明台灯□携带光学放大镜 □携带盲杖□携带盲文作图工具□携带橡胶垫 4.□佩戴助听器□佩戴人工耳蜗 5.□使用轮椅□携带助行器□携带特殊桌椅 6.□延长考试时间 7.□需要引导辅助 8.□需要手语翻译 9.□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
|||||
其他 |
如有其他便利申请,请在此栏内填写 |
申请人/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
市(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科类 |
考生号 |
残疾 类别 |
残疾 级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残疾人证件号码 |
申请合理便利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省教育考试院各一份。
2.残疾类别包括: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多重残疾等。
3.本表由设区市高招办汇总后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表格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邮箱:ksypzc@mail.eeafj.cn。
主办:福建省宁德第一中学
闽ICP备16030346号-1
闽公网安备 35090202000180号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新区(高中部)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36号(初中部)
电话:0593-8993333 0593-2822408 EMAIL:ndyzbgs@126.com
您是第 位访问者